相关法律法规


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

若干规定的通知

 

国发〔2016〕16号


一、促进研究开发机构,高等院校技术转让
 

(三)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,应当通过协议定价、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、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。协议定价的,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,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。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。 

徐棉608

转让单位名称:江苏徐淮地区徐州农业科学研究所

转让单位省份:江苏省

转让单位性质:科研机构


受让单位名称:徐州佳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
受让单位省份:江苏省


创建时间:2022-11-28 14:47:32

转让方式: 许可

合同金额: 8万元

状态: 公示结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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